皋兰县编办四项举措推进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工作

【来源: | 发布日期:2014-08-20 】 【选择字号:

近期,皋兰县编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编办有关文件和行文精神,采取四项举措积极开展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深入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一是自查核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于6月13日前到县编办拷取核查数据包,数据包内容包括核查采集表、操作说明、采集表附带程序,以及从现有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导出的与核查采集表项目相对应的机构编制信息数据等内容,结合单位实际、干部档案,逐个逐项开展自查核对工作。

二是热情服务。编办工作人员对各部门各单位电话咨询的事项,耐心细致地予以解释说明。对前来编办咨询核对有关事宜的各单位主办人员热情接待、细心服务、不辞千言万语、口干舌燥,直到对方彻底明白,满意为止。编委负责人对个别领导干部身份和岗位不相符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化解矛盾,理顺情绪,为顺利推进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是张贴公示。各部门各单位单位信息补录完整后,打印所有上报表,经单位领导审核并加盖印章,于6月30日前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凡涉及个人的信息,公示前经本人签字确认。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要将公示情况影像资料上报县编办,以备查阅。

    三是确认审核。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将本部门和所属单位上报表中的在职人员信息,以及相关身份信息按管理权限分别报组织、公安、人社、教育部门核实确认后,把核查信息纸质表册(一式四份)及电子版和工作总结由单位负责人审签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县编办审核。目前,全县30%的部门单位核查表已通过县编办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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